张继春 因保管不善,将维西县保和镇瓦窑村08号的土地所有权证遗失 ,土地地号:01-07-090。面积:229.4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明该土地权证书作废。
特此
声明人:张继春
2021 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