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 叶郁华 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位于 维西县保和镇上海滩花园第2幢2单元202号 的土地权利证书因保管不慎遗失,房产证号:(2020)0000709㎡,房屋建筑面积:119.1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盛先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