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罗金花、赵正荣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位于保和镇环城北路第32幢2单元502号 的土地权利证书因保管不慎遗失,房产证号:(2016)00003575㎡,房屋建筑面积:134.2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金花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