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7043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一楼便民大厅
联系方式:18008879801
序号 | 权 利 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 动 产 单 元 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 注 |
1 | 维西县兰永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维西县保和镇兰永村扎木迪(上组) | ------ | 16.9亩 | 再生利用 (车辆报废) |
公告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