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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06-14 15:17:32
来源:维西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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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完成我县2012—2013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5月29日,我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会议在县林业局会议室顺利召开,各乡(镇)分管林业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国有林场场长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施春德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县林业局局长赵学飞同志作了具体工作安排,林业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了业务培训。
施春德副县长强调,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和2009年在我县实施,标志着长期以来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被无偿使用的历史正式结束,我县166.92万亩国家公益林和25.81万亩省级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将长期得到国家补偿。他要求,
一是
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政策,是我国林业经营思想的重大突破,将极大地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水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为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为我县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进一步推动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是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林业、财政等有关站所参加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赏基金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尽快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赏基金兑现纳入林业建设发展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
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宣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了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有关的政策、规定,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和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
要做好重点公益林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病虫害预防与救治和资源林政监管工作。各乡(镇)要对重点公益林区的防火、防虫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火源管理,把火险隐患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重点公益林区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调查,搞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工作。要建立重点公益林定期定点监测体系,定期对重点公益林进行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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