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政法委关于转发云南省政法委《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吴春忠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警营文化建设,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于9月18日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习吴春忠同志先进事迹活动。
吴春忠同志为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一名民警。他从警30余年以来,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始终做到“亲民爱民”,为辖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数不胜数。在明知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仍然坚持带病工作,因连续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导致肝癌晚期发作,于2013年2月24日去世,用行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对学习吴春忠同志先进事迹提出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丰富学习形式,弘扬先进精神,确保学习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全体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领会吴春忠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三是全体民警要摆正心态,把学习活动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深化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