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会精神,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2013年11月12至26日,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县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安装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大队安排民警深入辖区企业,一是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安装及建设情况,卫星监控平台对车辆速度限定、运行时间限定、监控平台的内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重点营运车辆是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按规定配备或者聘请专职监控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是否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等情况。二是逐台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底数清,班线明,健全工作台账。并通过现场调取GPS录像资料,发现违法行为,严肃取缔,发放整改通知书,责成客企按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驾驶人、车主进行处理予以监督执行。三是要求运输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规范联网联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强化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至少要保证每月集中安全培训一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数据信息,依法严格处罚客运车辆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深入3家客运企业,据统计检查了450辆营运车辆,发放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