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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深入企业 严格督促 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发布时间:2014-08-07 11:07:47
来源:维西县工信局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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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和无害化处理资金安全监管,
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对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真实有效使用,切实提高上市肉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2014年6月24日,由工信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深入到维西县神川食品有限公司对我县2008年---2012年以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采取了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
技术手段、组织形式、运作方式、管理模式和工作记录等进行了检查,余友新总经理介绍了我县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检查组就
我县
2008
年---2012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神川食品有限公司提出了四点建议和要求:
一、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意义重大,关系到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
不断强化我县无害化处理技术手段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无病害猪肉流入到市场。
二、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
按照《生猪定点屠宰条例》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
法》
要求,
组织好
2008
—
2012
年以来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使用情况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2日前报我县商务局
。
三、
建立健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认真做好屠宰检疫检验台账病害猪检出记录与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账,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要逐一核实,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对如期不进行如实报送信息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和刑事后果由企业主管领导承担,对逾期不报送自查整改材料的严格按照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对严格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认真查看,严格督导,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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