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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十二五”期间审计成果
发布时间:2016-03-30 10:56:41
来源: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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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各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审计人员的奉献精神,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创新审计方法,加大审计力度,严格审计执法,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审计业务工作
五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共完成审计项目   261项(以下数据均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其中:预算执行审计29项;专项资金审计25项;行政事业审计20项;经济责任审计26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60项;企业审计1项。共查处违规金额24 221.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 262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 803.97万元;未按规定缴纳预算收入4 389.2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 088.3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6 702.08万元;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530条;撰写审计信息简报139篇,完成基建项目资金来源情况审批166项。除完成上述审计业务外,县审计局每年均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不断深化
“十二五”期间,我局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财政管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为目标,探索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的新路子,继续加强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011年至2015年,我局连续五年开展对本级预算执行、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对涉及预算收支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对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各种违规问题作出了处理决定,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严格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规范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着力监督地方税收完成情况,切实保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我局完成的维西县   2014年度税收计划完成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项目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
(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完善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工作职能,采取从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入手,认真分析并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了被审计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继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逐步加大任中审计比重,促进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成效显著
在过去的五年,我局始终以创新为动力,坚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继续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效益的审计,积极探索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法,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教育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等工程的审计监督,为国家挽回了不必要的损失,切实提高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揭露和纠正了部分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专项资金审计不断深入
专项资金是党和国家用于发展地方经济、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专项支出。五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践行“民生审计”理念,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工作宗旨。加强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现实依据,审计工作服务于宏观经济的作用日益彰显。
(五)其他审计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对全县近年来实施的“   8·28”“ 8·31”抗震救灾项目资金、物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省级重点建设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延伸审计及跟踪审计监督,切实保障了我县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二是与纪检、监察、财政、发改等职能部门一道,积极参与对我县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六)注重审计执法结果,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在全面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为强化审计执法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时效性,我局每年都挤出一定时间,由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检查组,集中检查被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并对审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少数执行审计决定不到位的情况,我局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督促被审单位严格执行。通过每年扎实认真开展审计执法检查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其他经济责任人的法治意识得到切实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县审计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效能。
(七)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大绩效审计力度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局把绩效审计评价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中,自   2011年以来,我局开展的审计项目,有80%以上的项目涉及绩效评价,涉及的项目都坚持以绩效审计理念指导审计实践,力求突出重点,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逐步形成绩效审计的基本框架,为审计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八)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强化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审计结果公告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实施,所有审计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项目外,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到目前为止,公告率占审结项目的   90%以上。
二、机关管理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实力
我局是县委确定的“学习型党组织县级示范单位”,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一是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充分利用省、州学习培训、优秀项目交流等载体,采用组织集体学习与自学、送出去学、工作实践中学、业余时间学等方式,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学习内容丰富。长期坚持抓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州委六届十次和县委十一届七次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等各项学教活动。
1、以党建为基础,强化部门职工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五年来,审计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机关建设为一切工作的基础,下大力气抓好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审计精神,完善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力求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日益突出,审计任务更加艰巨,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我局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充分发挥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常利用节假日和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每年年终,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都要结合年内工作重点,认真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各股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根据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任务和措施,使每位职工都认真树立起责任意识。
2、建立自律机制,围绕工作抓学习,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综合素质。五年来,我局利用学习日和工作之余,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并要求大家经常进行自学,不断给自己“充电”。其间,除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加强政策理论教育外,还将重点放在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上。一方面,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审计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技能过硬,作风优良,综合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当好经济卫士。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局里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和修改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勤内务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断充实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始终做到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上班时间杜绝各股室之间无事串闲,高谈阔论,搬弄是非等不良风气,努力营造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以学为荣、敬业务实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3、坚持软件、硬件同步抓,有力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五年来,局领导班子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竭力解决单位的实际困难,改善办公设施,着力创造有利于开展审计工作的良好条件。   2011年以来,通过每年不断地投入,审计工作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着实将机关的硬件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审计干部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学习先进审计方法,借鉴高效的审计工作经验、掌握新政策、新知识和新信息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
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十二五”期间,我局始终积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四群”教育、“千促”和“挂包帮”“转走访”等服务基层的各种   活动,先后共抽派局领导在内的8名同志深入挂钩点——攀天阁乡岔枝洛村参加各种服务基层的活动。共走访贫困户148户,建立《民情日记卡》和《群众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档案   148份。共筹集教育捐款9.6万元(其中:单位8万元、个人1.6万元);为挂钩村争取资金24.7万余元、水泥60吨、大米5000公斤、水管5600米,棉被110床,局机关共补助村委会办公经费7.2万元,干部职工共捐款3.47万元资助困难群众,我局还为挂钩点新建了村委会办公用房,修建了人马桥1座,垃圾处理池2个。通过数年来的挂钩帮扶,切实解决了挂钩村群众解决不了的许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党在基层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通过开展各种下基层活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得到了提高,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廉洁从审的理念
廉洁勤政是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的生命线,为加强廉政建设,五年来,我局在坚持依法审计的前提下,积极倡导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把这些新理念变为实际行动,逐步提升审计干部廉洁意识。一是抓好廉政教育根本,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源头关。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教育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审计干部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审计纪律的自觉性,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断建立和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利用支部“三会一课”、业务培训、局务会议等形式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不定期对审计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廉政规定及审计纪律教育。二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落实分级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同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把目标分解到各股室,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在考核、评比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三是着力倡导文明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做到:审计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工作要遵守审计纪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遇事要耐心讲道理,言行举止要文明,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和伤害别人感情的话,审计情况要如实反映,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四是践行“廉洁审计”。审计组每次在进点前,不仅要学习和熟悉相关的审计业务,而且要组织学习有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审前要做出审计工作“八不准”公示,审后由局办公室到被审计单位收集“八不准”执行反馈意见,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全方位的监督。通过落实施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审计机关“八不准”规定,促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服务大局、谦虚谨慎、廉洁自律。
2、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乱”活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干部职工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使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节假日值班等制度,切实强化效能意识,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二是全面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实现全年无治安案件、无灾害事故、无一人参与邪教活动、零上访的良好局面,为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3、继续推进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发扬“依法、独立清廉、奉献”的审计精神
五年来,我局继续巩固和扩大审计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加深认识,逐步把握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基本规律,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取得可喜的成绩,   2012年至2015年我局连续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 “云南省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入一个新阶段。通过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审计工作构筑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文明共进的和谐氛围。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也得到不断改善;县委、县人民政府越来越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被审计单位更加理解和配合审计工作;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了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此外,随着审计监督力度的加大,审计工作获得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支持和关注,审计干部依法审计、勇于奉献、廉洁自律的精神风貌赢得了广泛赞誉。
4、服从大局,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各项中心工作
我局在完成项目审计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五年来,我局加强与纪检、组织、监察、财政、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响应县委、县人民政府号召,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全县的教育综合改革、各年度“千促”活动、四群教育活动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扶贫资金检查、“小金库”清理检查、新农村指导、全县“存量资金清理”等工作,参与的这些工作均得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审计研究工作
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普遍存在多计、虚列工程量、定额错套、主材价格偏离市场、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等原因导致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   2015年6月17日下达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监管和预(结)算审核工作的通知》(维政办发[2015]94号)文件,要求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住建、财政等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真正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把工程预(结)算审核关,加强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和工程监理、技术人员的监管力度;二是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经审计部门查出多结算工程款数额超过送审金额10%以上的,将移送县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主要责任。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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