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工商局转发关于上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知》《治理工作方案》和上级文件精神,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户商品质量、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理工作。
整治检查中认真检查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出厂合格证等标识,并要求经营户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对经营场所、修理场所、仓库、充电插座是否存在火灾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发放宣传资料,要求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做好电动车安全使用常识告知义务。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相关知识,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责令改正,并要求经营者销售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宣传火灾隐患相关安全知识。
经检查,经营电动摩托车的经营户有2户,经营电动汽车经营户有2户,售后维修服务都由销售商自己维修,没有专业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通过了解没有专门的仓库,经营场所和仓库在一起。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无厂名、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未发现虚假宣传行为。
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检查共检查各类经营户19户(其中摩托车销售商16户;汽车销售商3户),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手册30份,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