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各族群众素有食用蜂蜜的传统习惯,每年夏季为食用蜂蜜中毒事件高发时段。为切实防范蜂蜜中毒类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明晰中毒成因,认清有毒蜜源植物
正常合规蜂蜜食用后不会引发食物中毒,蜂蜜中毒多因蜜蜂采集有毒植物花粉、接触有毒昆虫所致。野生蜜蜂采花范围广、花粉品类繁杂,极易混入有毒植物花粉;人工养殖蜜蜂在有毒植物集中开花期,也可能采集有毒花粉酿蜜,食用后也会引发中毒。常见致毒蜜源植物主要有:雷公藤、昆明山海棠、洋地黄、附子、曼陀罗、钩吻、夹竹桃等。
二、熟知中毒症状,把握就医时机
误食有毒蜂蜜后,潜伏期为0.5小时至24小时,中毒表现随毒素种类有所差异。普遍首发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后续可伴随头晕、心悸、胸闷、便血、蛋白尿等症状。若误食曼陀罗花蜜,会出现颠茄类中毒反应;误食洋地黄花蜜,会出现洋地黄中毒反应。病情严重者可诱发急性肾功能衰竭。若出现上述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三、强化食用管控,严守饮食禁忌
每年6—8月夏季期间,全县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城乡居民及村民务必谨慎供应、食用蜂蜜。严禁将蜂蜜与酒类一同食用,降低中毒风险。
四、分清中毒层级,掌握急救处置方法
野生蜂蜜中毒症状由轻至重表现各有不同:轻度中毒者口苦口干、唇舌发麻、食欲下降;中度中毒者出现血便,伴随肝、肾功能损伤,同时伴有低热、乏力、头晕、四肢麻木等症状;重度中毒者会出现寒战、高热、尿毒症,甚至引发周围循环衰竭,最终因呼吸、循环中枢衰竭危及生命。
发生蜂蜜中毒后,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催吐、洗胃、导泻,快速排出体内毒素;通过静脉输液维持人体水、电解质平衡,加速毒素代谢排出;针对性保护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可补充大剂量维生素C、B族维生素、肌苷、能量合剂等;重症患者需结合病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并开展对症救治。
五、规范上报流程,做好样本留存
发生蜂蜜中毒事件后,涉事单位及个人须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求助,同时妥善留存剩余蜂蜜、呕吐物等相关样本,以备溯源检测。医疗机构接诊中毒患者后,须立即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对超出本院救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时协调转至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各乡镇、相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逐级上报,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宣传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对预防食物中毒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要认真分析本辖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针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及自采野生蜂蜜、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主动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要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做好野生菌、野生蜂蜜、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危害及预防宣传,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蜂蜜和有毒或者不认识的野生菌。同时,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值班人员,一旦发现中毒事件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
维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