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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7 08:47:32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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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迪庆州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县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迪庆州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15年免费教育政策,涵盖学前3年。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

(二)根据《迪庆州教育体育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迪教体联发〔2023〕11号)规定,迪庆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收取的保教费(扣除十五年免费教育保教费)不得超过上年度全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政府公开发布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为准)的25%。

二、联席会议情况

维西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商讨联席会议。经各部门充分研讨,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幼儿园办园成本及居民承受能力,一致同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调整前每生每月家长承担110元,调整后每生每月家长承担210元至230元(说明:上述标准为家长实际承担部分,不含财政补助部分220元)。

四、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五、公示时间

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5日。

六、意见反馈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反映。

邮政编码:674600

联系电话:0887-8626802    0887-8627958

联系地址:维西县保和镇白鹤山社区南箭道9号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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