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人之本、兴业之基、治世之道,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层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持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全方位普及信用政策知识,弘扬诚实守信优良风尚,引导政务机关、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信用建设,现就全领域诚信建设相关内容开展专项宣传。
一、聚力主体信用建设,夯实诚信发展根基
健全多维度、全覆盖的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各类社会主体诚信素养。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守政策承诺,规范行政决策与执行行为,强化政府失信问责机制,以政务诚信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规范经营主体信用,引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坚守经营底线,依法纳税、合规生产、诚信交易,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健全行业协会、公益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诚信化运行。培育自然人信用,面向全体公民普及个人征信、公共履约、社会公德等信用知识,倡导群众珍惜信用记录、恪守诚信准则。筑牢司法执法信用,推进执法司法全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执法司法人员履职行为,健全司法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执法公信力。
二、赋能市场经济发展,释放信用内生价值
充分发挥信用赋能作用,将信用建设深度融入市场经济发展全过程。依托信用手段激活消费市场,整治消费领域失信乱象,培育诚信经营商户,完善消费信用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打破市场壁垒,依托信用实现资源公平配置。以信用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信用审批、容缺受理、差异化监管等惠企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授权使用、安全监管相关规则,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拓宽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场景,赋能产业升级。
三、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规范行业运行秩序
完善闭环式信用监管机制,构建奖惩并举、宽严相济的信用管理制度。落实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在政策申报、评优评先、信贷融资、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各类失信行为实施分级分类惩戒,从严整治严重失信行为,强化联合惩戒震慑力。常态化推进精细化信用监管,推行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风险动态预警、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效率。普及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明确失信主体修复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渠道,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形象,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普及信用报告应用知识,讲解个人、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与应用场景,让信用报告广泛应用于信贷融资、项目招投标、资质审核、就业任职等领域。
四、深化基层场景应用,拓宽信用服务边界
推动信用下沉基层一线,让信用赋能基层治理、惠及市场主体与群众。大力推进基层信用治理,推广信用积分、信用农户、信用社区等治理模式,将信用评价融入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矛盾纠纷调解等基层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培育市场化信用服务行业,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信用评级、信用评估、信用咨询等服务,丰富市场化信用产品供给。深耕信用融资领域,深化政银企信多方合作,大力推广纯信用贷款产品,破解中小微企业、涉农主体抵押物不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常态化开展合同履约专项监管,普及民法典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政企、企企、劳资各方严守契约精神,从源头减少违约失信问题。
五、培育诚信文化生态,营造全域守信氛围
立足长远发展,全方位培育常态化、长效化诚信文化体系。规范平台经济信用建设,压实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线上服务平台主体责任,整治虚假宣传、刷单造假、售卖假货等线上失信行为,规范新业态经营秩序。稳步推进对外信用合作,完善外贸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落实跨境信用互认、涉外失信惩戒制度,助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信用立法普及,宣讲国家及地方信用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条例,提升全社会法治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各地信用建设优秀案例与先进经验,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常态化开展诚信教育与文化宣传,覆盖机关、企业、校园、乡村、社区,挖掘宣传本土守信典型,厚植诚实守信文化土壤,让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深入人心。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希望全体机关干部、市场经营主体、社会各界群众主动参与诚信建设,自觉恪守诚信准则、珍视自身信用、抵制失信行为,携手共建人人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社会环境,共同谱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