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华代表:
您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9号“关于合理开发利用皆菊村皆子马石场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所提的“皆菊村皆子马石场”不在我县第四轮矿
产资源规划(集中开采区)范围内,且压占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林地等,无法设立。
二、拟计划于攀天阁乡落水洞新设立一个采石场,目前联勘联审前期工作已正常开展中。该采石场投入生产后,亦可满足周边项目建设和城市发展所需石料供应。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