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文  号
来 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6-06-26
对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6-26 15:29     浏览次数:23   
字体:[ ]
打印

单位名称: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423778590996N。                           联系人:和荣杰,身份证号码:533xxxxxxxxxxx12,地址:维西县中路乡佳禾村委会庄子组113号,联系电话:13988793949。

本单位于2026年5月25日对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涉嫌在维西县保和镇亚太世纪酒店后方(坐标:27.181933°N,99.287079°E)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加层一事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公司未经批准,在维西县保和镇亚太世纪酒店后方(坐标为J1:X3007815.658、Y33528440.446,J2:X3007800.425、Y33528458.958,J3:X3007790.604、Y33528450.876,J4:X3007805.837、Y33528432.364,J1:X3007815.658、Y33528440.446)擅自加层609.88㎡,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0576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元整),符合消除影响、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  

以上事实有1.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法人欧阳均平询问笔录;2.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证资料;3.规划部门出具《关于是否符合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况复函》;4.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附属楼加盖楼工程一事的全权代理人和荣杰询问笔录;5.旁证人员询问笔录;6.现场勘测情况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    本单位于20266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维自资罚/听告字〔2026〕11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亚太世纪(维西)酒店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本案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20576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柒佰陆拾元整),按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计处罚款,罚款金额为1028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贰佰捌拾捌元整),该公司应当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通过开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罚款单缴至(维西县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迪庆州中心支库账户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内依法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 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维西县动物防疫典型案例公示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