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出租房主、承租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城区房屋租赁行为,及时消除治安和消防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决定对城区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保和镇城区十字街、南路、白鹤山、永宁4个社区及保和村、兰永村、拉河柱村、永春村4个村涉及城区范围内所有用于出租的私有房屋(不包括公租房、廉租房)。
二、时间安排
2026年7月10日起至8月31日为集中入户核查期。
三、整治要求
(一)主动登记。凡出租房主和承租人,必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入户核查,如实提供身份信息、租赁合同等资料。
(二)签订责任书。出租房主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所在社区签订《房屋出租安全责任书》,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禁止行为。严禁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严禁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传销、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层层转租导致管理责任落空。
四、法律责任
(一)对不配合登记、拒不签订责任书、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出租房主和承租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对于逾期不改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
(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互相转告,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保和镇综治中心 0887-8626230
特此通告。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