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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8-14
维西县民政局关于开展 “黑养老机构” 排查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09:47     浏览次数:597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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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全面排查整治无证无照、未备案违规运营养老场所,防范化解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县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黑养老机构”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范围

本公告所称 “黑养老机构”,是指未经依法登记、未按规定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擅自开展全日集中住宿、有偿收住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场所,重点包括以下情形:

1.无证无照非法运营:未办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私自利用居民自建房、闲置厂房、商铺、民房等场所开设托老场所,收费收住老年人。

2.有证照未备案违规运营: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按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手续,违规开展集中住养养老服务。

3.变相隐蔽运营场所:假借康养理疗、日间照料、互助养老、居家托养、老年托管等名义,实际提供全日制留宿照料、收费托老服务的场所。

4.安全条件严重不达标场所:房屋建筑不达标、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水电燃气、食品安全不符合要求,护理人员无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托养点。

5.涉养老诈骗非法集资场所:以预交床位费、会员费、投资返利等名义,实施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的场所。

二、限期自查自纠要求

全县所有未登记、未备案、违规开展养老托养服务的场所经营者、举办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整改.

1.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要主动完善房屋安全、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手续,及时到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纳入规范化监管。

2.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自行停止养老服务业务,妥善做好入住老人劝导、分流安置工作。

3.逾期拒不整改、继续违规开展养老住养服务的,县民政局将联合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及各乡(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责令关停取缔;涉嫌虐待老人、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老年人及家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将老人送往无资质、无备案的 “黑养老机构” 入住,避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确有养老照料需求,请选择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正规养老机构。

三、线索征集与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 “黑养老机构” 问题线索,举报请尽量提供场所详细地址、场所名称、负责人信息、入住老人数量、收费情况、现场照片、收费票据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1.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0 日

2.举报电话:8626520(维西县民政局);举报邮箱:568474832@qq .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黑养老机构线索举报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3. 来信来访地址:维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行政中心五楼A区5-18号)

4.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

四、属地工作要求

各乡(镇)、村(社区)落实属地排查责任,组织网格员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上报辖区内可疑养老托养场所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劝导、早处置,共同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

                     维西县民政局

                          2026 年 8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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