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2026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迪庆州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通知》(沪合组办〔2026〕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6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云财农〔2026〕32号)、《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6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迪财农〔2026〕20号)、《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实施要求,沪滇协作资金用于保障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补助申领。脱贫人口赴省外务工,连续稳定务工满3个月及以上,按1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仅限申领 1次。补贴受理截止时间至本批次沪滇项目资金执行完毕为止。经审核,破学里等166名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本次补贴资金从沪滇协作专项资金列支。
现将2026年第一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补贴对象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期拨付2026年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 2026年8月27日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