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赵寿昌 因保管不善,将名下位于 维西县保和镇南门街208号-02 的房屋土地证不慎遗失,证号: 维国用(1990)字第03-027号 ,建筑面积: ㎡,宗地面积: 235.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证þ/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13988703763
声明人: 赵寿昌
2026 年 8 月 25 日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