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工作时,于维西县康普乡查获一批农药,当事人未能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经查,现场查获无证经营的未拆封农药375箱,已拆封农药39瓶、212包,涉案农药货值27680元,当事人某经营部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2026年6月23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违法线索立案处理。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某经营部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某经营部立即停止一切无证农药经营活动,全面整改违规经营行为;
2.没收当事人某经营部本次无证经营农药全部违法所得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依法没收现场查获的用于违法经营的涉案农药;
4.对当事人某经营部处货值金额27680元的5倍罚款1384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