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张永忠户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办理规划证前公示,该项目位于维西县保和镇南门街118号,宗地面积: 266.00平方米,建筑占面积:152.1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77.17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米(地上2层),对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1日起至9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内容有意见或举报,请向维西县规划中心反映。通讯地址:维西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邮编:674600,联系电话:0887—8629277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