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 号)、《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维西县 2026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一次性交通补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整合)资金用于保障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交通补助申领。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赴省外务工,连续稳定务工满 3 个月及以上,按 1000 元 / 人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在省内州外务工,连续稳定务工满 3 个月及以上,按 500 元 / 人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同一人员年度内仅可申领一次一次性交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受理截止时间至本批次衔接项目资金执行完毕为止。经审核,雀志军等 348名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本次补贴资金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整合)资金列支。
现将 2026 年第四批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补贴对象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维西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期拨付 2026 年第四批一次性交通补贴。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
监督电话:0887‑8628017
附件:2026年第四批符合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名单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