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维西县2025年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食用菌产业奖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2025年支持联农带农新型
农业、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
食用菌产业奖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迪庆调研指示要求,根据《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云南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林下产业管理等规定,聚焦我县林下食用菌产业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林业发展现代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主要用于支持在县内投资、运营并实际从事林下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和其他各类农业、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林业经营主体。
二、奖补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林业经营主体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奖补:
1.经营主体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产业发展前景好、特色亮、品牌响、经济效益明显。
2.经营主体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和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兜底收购,实际带动农户进行林下食用菌生产。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林业企业带动农户不低于10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以上,带动利益联结对象年户均种植达到1000个菌包以上(以实际种植数量为准)。
4.农业、林业经营主体无违法经营活动,无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无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和失信行为。当年被相关部门查处通报未完成整改的不得申请奖补。
5.种植地点符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的通知》(云林资源〔2022〕1 号)规定,不破坏林地、林木的经营者。
三、奖补类别
林下食用菌产业发展种植环节奖补: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维西县域内规模林下种植食用菌,按照实际放置成活菌包个数,一次性给予2元/个奖补。
四、奖补资金
维西县2025年林下食用菌奖补资金总额300万元,按照完成奖补申报备案先后顺序确定奖补对象及金额,奖完为止。根据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地方财政承诺兑现奖补资金,允许延后兑现。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
1.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林业等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填写申请表,报驻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种植地块合规性审查。
2.经驻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种植地块符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的通知》(云林资源〔2022〕1 号)规定的,签署申报意见,报县林草局备案。
3.获得备案的种植户按照市场运营规则自己采购菌包菌种进行种植。
4.第一茬菇产出后,填写奖补资金申报表,附申请备案表、菌包菌种采购合同、发票、过程照片等,向驻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奖补资金申报。
(二)审核
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后驻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开展全覆盖初审,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经营主体目前的运营情况,联农带农情况;二是实际种植地块是否与备案情况一致;三是种植地块是否符合《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四是实际种植数量;五是上报资料的真实性。
乡(镇)初审后,签署意见并形成乡(镇)级汇总审核报告在乡内公告公示,并将审核报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乡镇上报的复核名单开展实地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是资料是否齐全,30%抽查资料真实性、经营主体目前的运营情况,联农带农情况;实际种植地块是否与备案情况一致;种植地块是否符合《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实际种植数量。确定拟奖补名单,在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奖补名单报中共维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备案后进行奖补。
本方案奖补对象为林下食用菌产业奖补,涉及林下中药材种植、林下养殖的经营主体,奖补执行农业农村局《维西县2024年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
六、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县级成立以分管林草局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和草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乡镇长为成员单位的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面推进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林下食用菌产业奖补相关工作。由和东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浦文静同志为项目负责人,林业和草原局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计划财务股、资源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七、责任追究
农业、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和其他各类农业、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补资金的,将收回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经营主体、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维西县2025年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奖补申请备案表
2.维西县2025年林下食用菌产业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
3.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
4.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