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才、和菊芬户办理规划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李正才、和菊芬户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办理规划证前公示,该项目位于维西县保和镇南箭新村46号,宗地面积: 129.70平方米,建筑占面积:106.1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94.85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8米(地上3层),对建设工程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2日起至5月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内容有意见或举报,请向维西县规划中心反映。通讯地址:维西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邮编:674600,联系电话:0887—8629277
维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