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技术综合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的通知》(迪工信发〔2021〕70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单位研究,拟同意推荐秦维海同志高级工程师(定向县级)职称,现将相关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秦维海,男,纳西族,1978年4月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玉溪师范学院化学教育专业,2005年10月取得云南师范大学在职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17年8月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现聘工程师任职资格,履职4年,履职期间1年优秀,3年合格。该同志履职期间在工作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辛勤工作,奉献青春和热血,与单位全体同事一道认真开展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学习,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知识,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能承担重要的业务工作,主要工作业绩如下:
1.在2018年、2020年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中,圆满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建设任务,获得各级主管部门肯定,工作业务与业绩得到了同行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2.编制维西县水污染防治实施初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初稿提交县人民政府审定;
3.编制维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评估报告,编制维西县二道河饮用水源地超标调查情况报告,国控、省控、污水厂及饮用水源地采样工作,实验室及药品管理,协助州站做好空气质量监测。
4.组织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5.组织完成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6.负责组织完成维西县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负责完成维西县九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及界碑建设项目及腊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经我局认真审核秦维海同志提交的高级工程师(定向县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材料情况属实,符合高级工程师(定向县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我局将秦维海同志的基本情况、履职期间的业绩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如对公示人及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永春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0887-8627065
联系人:黄 艳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