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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维西县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保证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具体协调、组织实施;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7)全力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负责辖区内“五种”车辆车驾管业务;
(9)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履职担当,坚决维护大局稳定。
2.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清剿安全风险。
3.强化路面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4.强化精细治理,全面夯实基础建设。
5.强化宣传引导,多维提升文明程度。
6.强化服务保障,持续深化便民水平。
7.强化政治建警,全面锻造忠诚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大队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辆管理中队、综合中队,白济汛中队、维登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大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50,17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1,766.55元,占总收入的99.32%;其他收入48,410.10元,占总收入的0.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73,687.45元,下降2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46,027.59元,下降20.63%;其他收入减少227,659.86元,下降82.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284,467.59元。其中:基本支出6,139,880.09元,占总支出的84.29%;项目支出1,144,587.50元,占总支出的15.7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20,017.27元,下降24.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2,889.38元,增长5.91%;项目支出减少2,762,906.65元,下降70.7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39,880.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49,172.36元,占基本支出的8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0,707.73元,占基本支出的1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4,58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智能交通运行维护费及办案业务费、装备费1144587.50元,能够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净化重点路段、关键节点交通秩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1,76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9%。与上年相比减少2,476,611.06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未拨入维西县交警大队迁建项目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616,06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8%。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10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主要用于单位各项社保费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561,73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454,8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89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2,892.5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89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2,89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6%。主要原因是:我大队预算的接待费未支出,仅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9,533.26元,增长83.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9,533.26元,增长83.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油价上涨及公车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下乡路检路查、执勤安保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006.69元,减少87,573.61元,下降14.70%,主要原因为:我大队积极响应县财政局提出缩减办公经费要求,尽量减少了不必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26225016.96元,其中,流动资201727.41元,固定资产1060799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55271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862582.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00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0688.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3项,账面原值592175.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11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22.5 | 20.17 | 1060.8 | 198.44 | 186.22 | 0 | 676.14 | 0 | 1455.27 | 0 | 86.26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