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10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常规审核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情况时,发现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近一周内有6例手足口病病例报告,县疾控中心于10时10分与校方及校医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局,我局立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疫情,并给予相关防控建议。于2019年12月3日14时30分,网络监测到维西县保和镇卫生院新增报告永春乡中心幼儿园手足口病病例1例、维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增报告永春乡中心幼儿园手足口病病例3例,截至14时30分近一周内累计报告病例10例,追溯到11月19日,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共报告手足口病13例。截至12月3日17时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共报告手足口病15例。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的相关规定: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即为手足口病暴发疫情;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授权,现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网络上报,事件级别为一般(Ⅳ级),现将首次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位于维西县永春乡拖枝村,为公立托幼机构。全校师生共计132人,其中幼托儿童119人,教师9人,后勤及其他人员4人。分设大、中、小3个年级,大班2个班、中班1个班、小班1个班,共4个班,小班25人、中班44人、大一班25人、大二班25人。年龄范围为3-6岁。学校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学校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二、病例定义:
临床诊断病例:凡 2019年11月20日以来在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儿童,具有发热、手、足、颈、躯干部位出现丘疱疹之二者;
确诊病例:凡 2019年11月20日以来在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就读的在校儿童,标本肠道病毒特异性核酸检测阳性者。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发病经过
首例病例:王语铭,男,3岁,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小班幼托儿童,2019年11月18日患儿手、足、口出现疱疹,于11月19日到维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由家长带回采取家庭隔离治疗,并于11月19日13时19分通过网络直报报告。11月20日至11月24日均无病例报告,于11月25日陆续有病例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日14时,累计报告病例15例,以上患儿均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无重症及死亡病例。
(二)三是时间分布
发病时间分布:11月18日1例、11月19日1例、11月25日发病1例、11月26日2例、11月27日1例、11月29日2例、11月30日1例、12月1日1例、12月2日5例,发病12例中男性8例、女性7例。年龄分布:3岁2例、4岁4例、5岁4例、6岁5例。职业分布:大班5例、中班5例,小班5例。无重症及死亡病例。
四、主要临床表现
发热、手、足、口疱疹为主。
五、防控措施
1、根据近期我州手足口病疫情态势,迪庆州疾控中心于2019年9月29日,已向全州三县(市)疾控中心发送疾病预警信息(云疾控预警【2019】8号),要求各县(市)疾控中心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各项工作。
2、根据疫情网络报告监测情况,维西县疾控中心急传科专业人员于2019年12月2日,前往维西县永春乡中心幼儿园调查核实疫情,并发放手足口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份,消毒灵200包,要求加强幼儿园对手足口病的综合防控措施。
3、2019年12月3日下午,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疫情调查核实,指导幼儿园开展各项防控措施: (1)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采取立即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2)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建议全园采取停课10天措施;
(3)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老师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
(4)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6)托幼机构应每日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7)托幼机构应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