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20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十三五”时期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2018年以工代赈项目:维西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珠子参基地建设项目以县林草局为主管单位,由维西叁疆植物保护抢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维西县中小学幼儿园排危工程,由县教体局负责实施;康普乡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由康普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维登乡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由维登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2019年维西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下达至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由保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向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报账,2019年8月17日维西润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二)资金来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十三五”时期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总计9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94万元。其中:2018年维西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597万元(《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迪财建〔2018〕81号)文件);2019年维西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397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十三五”时期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支出994万元(2018年维西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597万元、2019年维西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39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局及有关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能够按照投资计划实施。但还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公告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完工尚未验收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建议县发改局建立健全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督促维登乡人民政府尽快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项目验收工作,核销相关账务。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县发改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