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两委”、乡属各中心(站所):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的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永春乡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永春乡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永春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永春乡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春乡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 3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 )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 )及时报告,信息畅通。乡人民政府在接到有关事件的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永春乡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雪刚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江 斌 乡党委副书记
周绍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郭 军 乡人大主席
高世情 乡纪委书记
谢 亮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见林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唐艺轩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和胜财 乡武装部长
陈卫松 乡组织委员
蜂建昌 主任科员
余春枝 办公室主任
李建平 乡司法所所长
余作军 乡民政所所长
杨仕梅 乡财政所所长
杨景明 乡林工站站长
陈永杰 乡林场场长
周 琳 乡维稳专干
赵 媛 乡文化站站长
万卫秀 乡项目办主任
杨学军 乡卫生院院长
陆旭青 拖枝村主任兼总支书记
孙俊士 庆福村总支书记
钱雨婷 四保村总支书记
杨继伟 美光村总支书记
和茂伟 菊香村总支书记
李胜光 三家村主任兼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交通疏导组、疫情防控组、森林防火组,具体分组及工作职责拟定如下:
(1)应急处置组
组 长:张雪刚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江 斌 乡党委副书记
周绍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
唐艺轩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陆旭青 拖枝村主任兼总支书记
孙俊士 庆福村总支书记
钱雨婷 四保村总支书记
杨继伟 美光村总支书记
和茂伟 菊香村总支书记
李胜光 三家村主任兼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协助指挥长收集信息,统筹全局,做好各组间协调配合。针对事故做好评估,积极反馈,处理解决突发事件,避免事态扩大,将损失降到最小。
(2)交通疏导组
组 长:周绍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
成 员:从派出所抽调
工作职责:做好旅游线路车辆承载量预估,适时提醒到访群众前方路况。根据永春乡观景台可停泊车辆的数据,科学引导停车、错车,避免应出现追尾、严重拥堵等交通问题。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是维持现场秩序,疏散无关人员;二是做好拍照等现场取证;三、及时向上报告,尽快联系相关部门。车流密集时,能确保旅游景点交通顺畅,避免超时拥堵等问题。
(3)疫情防控组
组 长:谢 亮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杨学军 乡卫生院院长
成 员:从村医中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到访人员登记、扫描、验码、量体温、日常消毒等工作,并提醒到访人员戴好口罩。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时,第一时间管控好到访人员,带入临时隔离房间,第一时间联系县疾控中心,并立即疏散人员做好场所消毒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4)森林防火组
组 长:谢 亮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杨景明 乡林工站站长
陈永杰 乡林场场长
成 员:从村生态护林员中抽调
工作职责:做好景区巡查,一是到访人员出现野外违规用火时,要及时制止,进行引导;二是发现火情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沉着冷静就地取材控制火情;三是做好消防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向组长反馈。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落实好森林防火职责。
2、工作职责
(1)永春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永春乡发生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县级部门参加的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所属地区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2)乡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经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适时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I级)、较大(II级)、一般(III 级)三级。
重大(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较大(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一般(III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 严重食物中毒的。
(2)分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在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协调、信息掌握等相关工作,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较大(II级)以下突发事件时,在乡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B.乡人民政府在接到旅游团队、旅游区(点)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C.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 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B.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酒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文化和旅游局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 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C.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组团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D.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B.事发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 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C.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A.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的急救组织相关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B.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 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C.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 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乡人民政府:0887-8716010 0887-8716090
6、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突发事件的报道要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统一发布。
7、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乡人民政府报告。
(2)、乡人民政府在接到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应急保障和演练
乡人民政府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