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云南省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 预案。
三、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四、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3.坚持分级联动,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
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防控工作。当发生Ⅲ级及以上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六、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确认
林业有害生物包括:林业植物病害、害虫、有害植物、鼠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核实,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七、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级
维西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为三级。
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Ⅰ级) 红色 ①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事件;②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事件;③连片成灾面积在3000亩(含)以上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Ⅱ级) 橙色 ①本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②连片成灾面积在800亩(含)以上3000亩以下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较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Ⅲ级) 黄色 连片成灾面积在500亩(含)以上800亩以下,经评估属于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
八、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
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将测报信息及时上报到上一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发生或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暴发成灾、危害损失严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报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并上报到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如确认为Ⅲ级及以上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九、组织体系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人民政府立即成立维西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部职责是:研究、指挥、协调、解决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病虫害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林草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为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森林植物检疫站。县林草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森林植物检疫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专家组由林草局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必要时邀请有关单位的专家参加。
十、应急预案的启动
发生Ⅰ级灾(疫)情,按照省政府和省指挥部、迪庆州人民政府和迪庆州指挥部指令执行,同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发生Ⅱ级灾(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和省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
发生Ⅲ级灾(疫)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当地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本预案视情启动。
在未启动应急预案前,全县林业重大生物灾(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由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具体负责。
十一、灾情应急控制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灾方案。
2.决定启动维西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的物资和设备以及应急专项资金,必要时要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或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
3.组织救灾专业队伍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
4.及时划定防治区和保护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的扩散蔓延。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根据疫情的发生情况,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在码头、高速路口和道路上设置检疫检查站(点),实施检疫检查,封锁疫情。
5.加强对灾害现场和发展趋势的监测,向群众宣传相关防控知识、政策和法规;同时对人、畜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有害生物,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十二、灾(疫)情公布
Ⅲ级以上突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以及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宣传、新闻媒体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十三、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实验室、检疫检验实验室、林木种苗及木材除害设施、物资储备仓库、交通、通讯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药剂、器械等有关物资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县人民政府将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交通和人工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建设和完善林药(械)物资储备库。强制防治的费用由国家承担,所需的资金由各级财政按一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维西县森林植物检疫站,为县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技术中心,负责对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测、灾害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
(四)机构人员及林业有毒有害津贴保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配备适应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与应急防治技术保障体系。同时,保障林业有毒有害津贴补助到位。
十四、防治工作督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工作站要根据防治预案规定,督查各种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包括人员、资金、物资、技术的落实和灾害防治效果等。督促各地抓好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十五、应急结束
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维西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确认灾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维西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结束,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终止应急,转入正常工作。
十六、名词术语
(一)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林木及林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的种、株(或品系)或生物型。包括病原微生物、害虫、害鼠(兔)和有害植物等。
(二)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草局或省级林草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由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森林、林木及林产品而引发的自然灾害,造成其经济、生态及社会功能受到损害的现象或过程。还包括由森林植物生理因素、极端气象因素或其他生长环境中有不适合的物理、化学等因素直接或间接引发的林木病虫害。
(五)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指因人为或自然的原因,由某种森林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六)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由林业有害生物引发的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生态,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灾害事件。
(七)应急响应: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八)应急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发生后,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应急响应措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