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X92371D/202300619
文  号
维政办发〔2023〕81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3-06-28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医疗机构“县管乡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09:55     浏览次数:1710    
字体:[ ]
打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 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 82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 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 号)等文件精神 ,根据《中 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县域内医疗卫生 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全面加 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卫生人才统筹使用, 推进健康维西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工作, 成立维西县医疗机构“县管乡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龙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龙潭清   县委副书记

李春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和志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和振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宋   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丽芳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秦继禹   县财政局局长

张利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云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   俊   县信访局局长

施继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丰晓军   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若有变动, 依次递补, 不再另行下文。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周云 芳同志兼任, 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 调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 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立足全县医疗卫 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原则, 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 深化县乡医疗卫生人 才队伍“县管乡用”体制机制改革, 有效整合县域内医疗服务资 源,逐步建立县乡两级医疗卫生人才实现“ 上挂、下沉、流动、 共享” 的用人机制, 全力推进紧密型医共体规范化建设, 构建城 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 ,统筹推进。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 , 落实政府指导、协调、监管等职能, 因地制宜, 统筹推进深化县乡 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县管乡用”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县、乡、村

医疗卫生工作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益 , 以人为本。坚持医院公益性质不变 ,切实维 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立性质, 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放在第一位, 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 县管乡用 , 以强扶弱。坚持“县管乡用 ”,建立“上挂、 下沉、流动、共享” 的用人机制, 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优质资源  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县带乡,合理调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便民惠民 ,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促进县 乡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减轻疾病医疗负担,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 守门人”能力, 防止因病致

贫、返贫, 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 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  发,切实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统筹管理, 完善医疗机构  治理体系。按照“ 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动态调整” 的原则,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激活人事编制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院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惩罚等机制,促进院长、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对县人民医院、 县中藏医院和 10 个乡(镇) 卫生院  制实行集中管理。全面深化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改革,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 的诊疗模式 ,方便患者就医,减少基层患者转院转诊率,力争实  现县域内就诊率达 90%奋斗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事  编制管理质量和效益, 建立和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编制管  理制度, 切实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 不断提高县乡医疗卫生机  构人事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进医联体、紧密型  医共体建设,把 县管乡用 ”用人机制落实到位,全力推进“ 县、 乡、村”一体化管理, 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 )实施范围: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 10 个乡(镇)

卫生院在编在岗医务人员。

(二) 实施时间: 自 2023 年 8 月起实施。

四、工作内容

(一)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管理

1.科学核定编制。按照“ 总量控制 、统筹城乡 、结构调整、 有增有减” 的原则。对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 乡(镇)卫生  院编制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总量备案管理。按照《云南省乡镇卫  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每 2—3 年调整一次。有特殊情况的,可进行调整, 调整情况及时报备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

2.统筹使用编制。经县委编办核定后的医疗机构编制总量由 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统筹管理使用。县卫生健康局在核定的编制总 量内, 按照医疗机构农村服务人口、实际开发床位数、人员现状 等因素, 统筹提出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 调整情况, 报县委编办、人社局备案,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编制标准和各医疗机构提交的需求计划,按岗位配备医务人员。

3.畅通县域内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实施  意见(试行)的通知》(维政办发〔2020〕120 号)文件内容(以  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 医疗机构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  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及时核定并上报县委编办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  障纳入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的人员“退补平衡、略有储备 ”。县级医  疗机构凡自然减员空出编制的, 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县级医疗机  构岗位需求, 优先从乡镇医疗机构向县级医疗机构补充重点学科  或紧缺人才,确保县级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新招录人员按照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择优录用,  原则上将新招录人员统筹合理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在乡  (镇)卫生院储备人才中无法满足县级医疗机构岗位需求时, 也可以按照县级医疗机构需求进行招聘。(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1.实施医疗机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对县  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县中藏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 在乡 (镇)卫生院的基础上 ,加挂“维西县 ×× 医院 ××分院” 的牌

子。

2.推进乡(镇)卫生院“八不变”责权改革: 乡(镇)卫生  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 名称不变, 公益性质不变, 公共卫生和基  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 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 隶属关系不  变 , 收费标准不变 ,财政投入体制不变。(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建立区域内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县城范围内的卫生院)服务累计满 1 年以上 方可报考或晋升上一级职称,未满 1 年的实行一票否决。县级医 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卫生院履职服务的, 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在 每年 10 月前, 将人员名单及专业向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各基层  医疗机构将需要县级医疗机构支援的专业同时上报。由县卫生健 康局统筹安排, 在次年 1 月份进行派送。(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上限管理

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我县医疗机构职工编制总量, 对县域内医疗机构专业技术核定各类岗位数, 实行总量控制、上限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编制变  化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县卫生健康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 统筹分配各医疗机构岗位数并向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备案,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时要向条件艰苦的基  层医疗机构倾斜, 引导城区医务人员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推动  城乡医疗均衡发展。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县级医疗机构  的按照县级岗位职称管理, 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工作的专  业技术人员, 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人事实行集中管理, 实现医务人员资源均衡配置

县卫生健康局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建立新的人事关系, 由用   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医务人员德、   能、勤、绩、廉和持有资格证的情况, 开展调配工作,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到卫生事   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医疗机构要按照《实施意见(试行)》 文件内容, 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对不能胜任现   有岗位的医务人员, 年初将名单报县卫生健康局, 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上级医疗机构组织待岗培训。(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七) 科学评价医务人员, 完善绩效考核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岗位职责为依据 ,以医德、 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 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意见(试行) 》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医疗机构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 适当拉开和体现医疗 机构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牵头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

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 实行退出机制,健全制度管理

1.对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医务人员, 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 人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2.凡在医疗机构中履行从事临床、护理、医技等工作的医务  人员, 必须依法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护理资格证、医技从业资 格证等。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试

行) 》进行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健全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1.支持医务人员合理诉求。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健全职工维权服务机制, 医  疗机构要建立职工申诉制度,健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调解决机制, 让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医疗机构违背法律法规、有  关政策和程序的管理行为, 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保障医务人员福利待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 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5 号) 文件精神, 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激励约束机制  规范绩效工资管理,贯彻落实 两个允许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  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  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进一步推进公立  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奖励约束机制, 健全医务人员绩  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医疗机构不同岗位(医务人员岗位、工勤  技能岗位) 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 适当拉开和体现医疗机  构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重点向医疗一线倾斜,体现 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原则, 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 努力营造尊医  重卫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底)

对县内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含编制数、服务人口 数、各岗位数等情况, 掌握实情, 认真分析医疗机构办医规模、 医护配置、未来发展等情况, 为改革提供依据和决策; 成立医疗 机构“县管乡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维西县医疗机构医务 人员“县管乡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各方意见, 会商有关部门 讨论、审议, 按程序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 审议通过后, 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23 年 7 月)

召开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工作动员部署会,按照 各医疗机构服务人口逐步调整编制, 各医疗机构开展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工资关系转移、收集归档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跟踪督查阶段( 2023 年 8 月份后)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县管乡用”工作后续各项管理工作, 向州卫健委报送“县管乡用”工作材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 专员与县卫生健康局要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管理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全面评估“县管乡用”工作成效和不 足, 总结经验, 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或建议,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 通力合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和工作指导, 积极推进改革工作。相关部门要把推行医疗机构 “县管乡用”工作,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主动作为, 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向全县医务人员广泛宣传“县管 乡用”工作的相关政策,通过宣传让全县医务人员从思想上高度认 同“县管乡用”工作的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改革工

作顺利推进。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工作要以党纪政纪做保证, 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构成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 强, 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 争取社会理解、支 持和配合, 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 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维西县医疗机构“县管乡用”工作的推动者。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