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X92371D/202300620
文  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3-06-29
解读维西县医疗机构“县管乡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9 09:59     浏览次数: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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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或过程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号)、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卫生人才统筹使用,推进健康维西建设,由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文件,并充分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后进行了修改。

征求意见情况:征求了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信访局等6家县级职能部门,并针对相关部门回复的意见建议,再次讨论,对部分意见进行了采纳。

二、涉及的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有序推进全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管乡用”工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维西县医疗机构“县管乡用”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范围。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10个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

(三)实施内容:

一是科学核定编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对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乡(镇)卫生院编制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总量备案管理。按照《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每2—3年调整一次。有特殊情况的,可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及时报备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二是畅通县域内选人用人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核定并上报县委编办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障纳入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的人员“退补平衡、略有储备”。三是实施医疗机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四是建立区域内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县城范围内的卫生院)服务累计满1年以上方可报考或晋升上一级职称,未满1年的实行一票否决。五是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上限管理人事实行集中管理,实现医务人员资源均衡配置,科学评价医务人员,完善绩效考核。六是实行退出机制,健全制度管理。七是健全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八是保障医务人员福利待遇。

(四)工作步骤。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前期;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中旬准备阶段;2023年8月份后为跟踪督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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