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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维政办发【2025】57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9-10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7:25     浏览次数: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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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于2025年8月18日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30年)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深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已成   为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3815” 战略发展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   署,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遵循“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施策、经济适用、应治尽 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梯次推进”的基本思路,  积极探索契合维西县实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大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力度,全面提升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和水平。 到2030年,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村治  理率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建立一套符合维西县实际的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显著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改善农村水  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三基本”要求。

(一)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整合分析现状资料、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结合近年维西县乡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等项目推进情况,详细调查县域内村庄人口、用水排水现状、 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环境敏感点、现有设施状况、经济条件、  管理能力等基础信息。

2.明确治理目标与策略。基于调查结果,科学确定不同区域、 不同类型村庄的治理模式(纳厂处理、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生  态治理、资源化利用等)、排放标准要求以及建设时序。

3.合理布局设施。优化处理设施选址和管网布局,使其与改 厕、垃圾处理等设施有效衔接。

4.规划保障措施。提出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运维模式、监 管机制等保障措施。

(二)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与技术

结合实际情况,因村施策,精准选择治理模式,实现科学治  理。以《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  化利用指南(试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703)为指导,  坚持“分散资源化利用治理为主,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 的原则,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注   重将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建设与分  散治理、厕所革命与污水共治相结合。

1.针对人口分布情况。对于我县两江(金沙江、澜沧江)两 河(永春河、腊普河)流域人口集中、山区和半山区乡镇居住较 为分散的情况,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化利用配建化粪池、生物氧化塘、湿地、还田、还林使用等多种有效方式,选择适合各乡镇实 际、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后期运维管理 有保障的污水治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科学、高效治理。 对于人口较集中、管网覆盖率较高的乡镇,采取查缺补漏、纳管 接污的方式,打通接污管网的最后“一寸”,将户管连通分管(主 ),并入邻近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纳厂处理),达标后排 放。

2.针对沿江沿河村庄。对于沿江沿河一线聚居度较高的村庄, 鼓励就地建设集中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采 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进行分散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实现资源化 利用。对于沿江沿河一线一般聚居区,推荐“农户小三格化粪池+ 集中大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或多级厌氧”等单独或组合技术  模式,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农灌、林灌等资源化利用。

3.针对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对于县、乡(镇)集中饮用 水水源地保护范围、重要水功能控制断面周边和其他重要水域临 水区域的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 式,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采用更稳定可靠的处理技术进行治 理。

4.针对山区、半山区村庄。对于山区、半山区居住分散、地 形复杂的村庄,结合农村“厕所革命”,鼓励以村民为主体,自建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多点收集、分散利用,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 后的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实现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5.针对新建农户。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无害 化卫生厕所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技术选择应遵循成熟可靠、经 济适用、维护简便、环境友好的原则,鼓励采用符合本地实际的 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生态处理技术,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 汰或不适用的技术。

(三)规范有序推进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前期: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可研、设计、环评、招投 标等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规范有序。

2.工程建设: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按设计标 准和规范施工。在管网建设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注重雨污分 流,并确保接户管的有效连接。

3.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竣工验收,确保 工程质量和处理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四)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1.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县级政府主导、乡镇落实、村级参 与、农户配合、第三方运维”的分级管理体系,明确县、乡、村 各级以及农户的运维管理责任。

2.创新运维模式。(1)政府购买服务。将设施运维打包委托给 专业公司,提高运维效率和质量。(2)专业化运维。组建或引入专 业运维队伍,确保设施得到专业的维护和管理。(3)村集体自管。 对于简单治理设施,通过培训村民进行日常维护,充分发挥村民 的主体作用。(4)智慧化监管。探索建立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重点设施运行状态、水质 水量进行在线监控,实现精准管理。

3.落实运维经费。(1)建立“政府补贴一点、社会资本投入一点、 受益农户承担一点”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2)多渠道筹集资金, 其中符合政策保障经费县级财政将积极争取。(3)探索建立污水处 理收费制度。

4.制定运维规范。按照《维西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主体责任、运维标准、操作规程、巡检制度、 维修养护要求、应急处理预案、考核奖惩办法等,确保运维工作 有章可循。

5.落实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建立管理及人员培训 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运维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运维管 理能力。

6. 问题设施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非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整 改方案,明确资金来源和完成时限,并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五)强化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

1.监管体系。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负责排放水质监管; 县住建、县农业农村、县水务、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等部门负 责设施建设;乡镇负责日常运维监管、巡查和协调;村级组织负 责宣传动员和配合监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

2.监测监控。定期督促责任单位对集中式处理设施出水水质 进行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实施在线监测,实时掌握水质 

3.考核评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相关 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考核,建立 定期督查、通报、评估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公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村民参与监督,形成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宣传引导与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1.加强宣传引导。(1)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 识。(2)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治理设 施,主动参与房前屋后环境整治。(3)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将污 水治理、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2.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 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保护环境的责任,增强群众 的主体意识,变“要我治”为“我要治”。广泛调动村民参与污水治  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村民参与到本地生活污水治理的谋划、 建设、运维、管理全过程。在建设阶段,可组织村民以工代赈投 工投劳;具备条件的,鼓励村民自建自运自管。在后续运维阶段, 探索逐步推广“谁受益、谁付费”的模式,并依靠村民对污水治理  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汇聚各方力量,提升治理成效。

二 、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 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生态环境、住建、农业 农村、发改、财政、水务、自然资源、卫健、民宗局、各乡镇等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决策部署、督促落实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维西分局,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 实属地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自行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责任分工

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牵头抓总,负责规划编制指导、技 术标准制定、排放水质监管、环境执法、考核评估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按照《云南省农村卫生旱厕建设 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修订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有效推动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 合利用。

县住建局:负责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质量安全、标准规 范)、技术推广,指导监督管理农村管网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  理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站)设施。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审批、争取上级资金、协调重大项 目实施,指导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付 费制度。

县财政局:加大政策争取、资金等支持力度,统筹落实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金、运维资金及项目资金审核、做好监 督管理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配合做好水环境治 理衔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及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 需 求 。

县民宗局: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民族示范村建设相融 合。

林草局: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设施建设林地报批手续。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具体 组织实施、宣传动员、项目落地、设施运维日常管理、矛盾协调 处理等工作,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

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

1.在用地、用电、用水、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 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治理成本。

3.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具体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社 会资本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

(四)加强技术支撑

1.组建县级专家库,为规划编制、技术选型、方案评审、问题诊断等提供专业咨询。

2.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的合作,引进推广先进 适用技术。

3.定期组织技术培训与交流活动,提升治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严格监督考核

1.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 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金安排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2.建立定期调度、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 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治理工作按时序推进。

3.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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