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办发〔202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维西县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维西县增减挂钩项目复垦实施方案
增减挂钩是自然资源部翻箱倒柜支持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政策。我县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争取了大量资金支持。《维西县康普等3个乡(镇)普乐等2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维西县永春等4个乡(镇)拖枝等22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两个增减挂钩项目已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项目实施后预计可产生结余指标750亩,跨省调剂收益15450万元。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慧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世良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宗孝 县财政局局长
和灿金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成 员:和剑元 保和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
张雪刚 永春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
周 兴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乡长
和志华 塔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利民 巴迪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静龙 叶枝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学钦 康普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斌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乡长
和自华 中路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吉 维登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何佳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项目日常事务。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施工管理、技术服务、内业资料整理、项目验收等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工作。
3、政府办督查室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推进落实情况。
三、项目招投标
本项目因点多面广,为了便于项目顺利实施,采取以乡(镇)为单元进行施工。各乡(镇)施工单位由乡(镇)自行确定后报送县自然资源局,与自然资源局签订施工合同。
四、进度要求
1、3月15日前各乡(镇)确定施工单位。
2、6月30日前完成复垦工作。
3、8月30日前完成内业资料整理及县级初验。
4、12月30日前完成州、省验收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尽快形成收益,确保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