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保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保和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为了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减少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责任
(一)本镇境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组织和每一个公民都有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
(二)森林草原火灾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属村负责扑救,交界地段由临界村共同负责扑救。
(三)下列森林草原火灾,由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或统一指挥扑救:
1、当地干部群众进行扑救而火势仍无法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2、起火二小时后仍未扑灭的危险性森林草原火灾;
3、乡镇及其他毗连地区危险性森林草原火灾;
4、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5、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
二、森林草原火灾处理程序
(一)护林员或公民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都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村委会及保和镇林场(值班电话8626346)报告。
(二)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镇、村必须立即组织扑救。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四)报告内容:
1、火灾地理方位(村、小地名、火灾四至);
2、起火时间;
3、林地植被(林子大小、植被好差);
4、火灾发展趋势(风速、火势等);
5、火场组织扑救情况(人员力量、火烧面积)。
三、扑救实施预案
(一)队伍组织
1、火情报告及核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火情发生地的村“两委”、护林员进行核实,经调查属实后,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镇级主要领导,报告应详细告知火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最新火情动态。
2、组织扑火。
(1)村委会接到火情报告并核实后,村“两委”应立即到岗到位,启动村级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村应急扑火队赶赴第一现场实施扑火。同时,要按照上级要求,严防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要严格控制群众未经组织私自上山扑火或观瞻。
(2)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接到经核实后的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人员赶赴现场,察看火情,指导协助村里组织扑火。同时启动预案,负责通知镇机关其他人员赶赴镇政府大院,集中待命。
3、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火灾发生后,及时组织扑救队伍上山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扑火过程,一般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火灾发生后,首先由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组织村民进行扑救,然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林场、林草服务中心组织护林员和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邻近群众及时参加扑救。
第二步:组织全镇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扑救。
第三步:请求县政府动用当地武装部和武警部队进行扑救。
现场指挥扑救火灾的指挥员应该根据当地气候、风向、地形、地貌的情况灵活机动调动扑火人员,千万不能在当地力量不足又不向有关部门求援,对扑救情况过高或过低的估计,给扑火造成困难,尽量避免小火灾酿成大灾和小火动用人海战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达到扑火工作及时、经济的目的。
4、扑火方式方法:
(1)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是一项危险性、艰巨性的工作,在指挥灭火中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火场地形、地势、风力、风向和燃烧性质适时采取科学的灭火方法。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一定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集中足够的力量,把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迅速地全部扑灭。
(2)拦截火峰。攻打火头(严禁站在未燃烧的山林里扑火),守住关键的险要地段;当火峰速度推进很快时,要开辟防火隔离带;要两翼进击,分段包打,边打边清,彻底扑灭为止。
(3)力量部署。顺风火地段的扑火人员需多于逆风火地段;上山头地段的要多于下山火地段;林子密、植被好地段的要多于疏林地地段。此外,机动扑火队随时准备堵截火线上出现的空档地段。
(4)全面合围。根据地理条件、火灾面积分兵阻截,边打边清。
(5)速战速决。白天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一定要组织力量,力争在天黑之前把火扑灭,在林区风向多变或突变时,顺风有可能变成侧风火、逆风火时,要紧紧抓住战机,尽快扑灭;夜幕降临之后,风速可能变小,空气逐渐冷却,相对湿度增大,可燃物含水量高,变为不易燃烧时,要果断指挥,继续连夜奋战,坚持把火扑灭。
(6)安全教育。各级指挥员和带队领导,要对扑火人员进行纪律教育、扑火安全教育和团结协作教育。扑火时,严禁单独行动,严禁站在未燃烧的山林里扑火。特别是发生被火围困时,要沉着冷静,果断指挥、观察,不要顺火跑,要选择侧向虚弱火点,冲出火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火灾查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配合森林公安大队,调查火灾起因和肇事者。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