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建〔2020〕20号
维西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迪财建[2020]36号),现将州下达的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68万元下达给你单位。此款列入2020年“224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建〔2020〕82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收文后请尽快提出分配方案,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指导,尽快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滞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及要求,根据《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结合当地抗旱救灾工作实际,细化分解绩效指标,于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细化分解后的绩效目标表上报州应急管理局,并由州应急管理局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对绩效奖对照绩效目标,督促指导各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