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41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
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州财政局(迪财社〔2020〕24号)下达的2020年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2003.05万元安排给你们。此款支出列入2020年“20808抚恤”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战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支出。
二、请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结合中央和省级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3月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