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教〔2019〕46号
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的通知》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文【2018】122号)及省财政厅(云财教【2018】405号)文件要求,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迪财教【2019】41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室设备购置和戏曲进乡村)专项资金3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此款列入2019年“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传媒支出”预算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现将上级相关要求原文传达如下:
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核定,戏曲进乡村按照每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标准核定。对以上两个项目请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对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教(2015) 5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绩效目标要随同项目同步分解下达,明确到各个项目单位,作为考核项目使用情况的目标。年度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表有调整的,要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进行调整。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提前下达2019年贫困村文化活动设备购置和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
计划下达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补助数量(个) |
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经费 |
乡镇数量(个) |
送戏下乡补助 |
合计 |
维西县 |
2 |
4 |
10 |
30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