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教〔2020〕67号
教育体育局:
为支持藏区教育发展,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50号)以及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云财教〔2020〕18号)文件要求,经报政府研究审批,现将迪庆州财政局迪财教〔2020〕61号文件下达我县的2020年教育特殊补助资金150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请结合《迪庆州藏区教育特殊补助专项资金规划》统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该资金请列入2020年“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收入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资金安排情况,报送具体的项目安排和项目绩效目标表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
二、收文后,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