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25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塔城镇其宗村小河口面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5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同意加强生态工作保护力度,同时责成砂石厂开展生态的恢复工作。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县资源局。工程由云南海达绿化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施工单位为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合同价1 939 352.92元。工程委托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程于2015年11月25日开工,2016年6月23日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情况
该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 939 352.92元,审计审定投资1 815 093.31元,审减投资124 259.61元。审减的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项目由于多计工程量、主材单价高计导致多结算工程款124 259.61元。依据相关法规,审计责令县资源局将多结算的工程款124 259.61元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县资源局已执行此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