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2013年中低改财政以奖代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维西县2013年中低改财政以奖代补项目投资计划80万元、完善面积600亩。资金来源:以奖代补资金。建设地点:维西县巴迪乡捧扒村。建设内容:田间机耕道路、三面光沟渠、浆砌石挡墙等土建工程。项目于2014年11月20日开工,于2015年9月30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工程结算价80万元。项目审定完成投资80.0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成后,改善了捧扒村的农业基础设施状况,方便了该村农用肥料及农产品的运输,节约了劳动力,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还存在未计缴印花税、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未按照批复内容建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合同印花税0.02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维西县2013年中低改财政以奖代补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合同印花税0.0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责令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合同印花税并作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投资规模进行建设,如有变更应及时上报原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批复,若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装修及设备购置标准的投资,视同计划外工程投资处理,由建设单位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缴纳了未按照规定计提并缴纳的印花税0.02万元,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