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共有独生子女奖学金享受对象 85人,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奖学金扶助条件。一次性奖励金人员共33户,符合享受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扶助条件,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拨打以下电话监督举报。
塔城镇计生办:15287220621
维西县卫计局:0877-86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