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 2022 年房 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乡直各部门: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维登乡 2022 年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维登乡人民政府
2022 年 05 月 07 日
维登乡 2022 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4· 29”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 教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 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王宁书记工作要求、王予波 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 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对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 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安全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 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 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格的措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 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 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 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放在更 加突出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消除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努力把安 全生产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明确主体,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承担本 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监管到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乡级各有 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和安全管 理监督指导工作。房屋建筑的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 位)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单 位)。 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充分利用已开展农村房屋建筑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工作,聚焦重点, 全面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经营性场所、农村房屋、城市房屋、公共建筑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做 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分类处置,依法整改。在排查摸清隐患底数的基础上,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处置,依 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从立项、 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场地经营许 可等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治理 措施。 (
三)任务目标 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后,各村 全面启动此项工作,2022 年 7 月底前完成以经营性自建房为 主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形成问题隐患清 单、整改措施清单;2022 年底前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整治。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聚焦经营性场所, 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不漏一户、不留盲区, 突出维登集镇、学校医院周边和公共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全 覆盖排查整治辖区内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民宿客栈、 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旅场所、车站(场)及交通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村组集会、庆典、比赛等人员聚集活 动场所,以及企业厂房、仓库等。(牵头领导:和江城、马 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 所) (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聚焦农村自建房,组织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 震改造,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批分类 开展隐患鉴定,对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及时采取 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对长期闲置不用的房屋要划 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等事 故。做好农房安全应急响应,针对汛期、地震等自然灾害, 开展应急安全评估,确保危房不住人,特别要重点关注自建 经营房屋用作经营的临时建筑物。(牵头领导:和江城、马 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 所)
(三)全面排查整治维登集镇房屋。充分利用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 清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建造年代较 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 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以及擅自改变用 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加大 对违章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失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治理存量和遏制增量两手抓,特别是要坚决遏制 增量违法建设行为。(牵头领导:和江城、董翔;责任部门: 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派出所)
(四)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建筑。按照隶属关系,坚持分 级管理、分工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开展教育、体育、 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区办公场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牵头领导:和江城、马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 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所)
(五)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全力以赴抓好国务 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 展老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易涝淹积水点等公共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 门和完成时限。(牵头领导:和江城、马俊杰;责任部门: 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所、乡交通运输管 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5 月 10 日起全面启动)。乡级 启动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全 面动员部署,在 5 月 10 日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工作 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 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2022 年 5 月至 7 月底)。各村“两委” 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 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 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主要排查检查 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是否安全;建筑立项、 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中介鉴定、消防、改建扩 建报批、用途变更、特种行业及运营相关许可办理等审批手 续是否真实完备;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 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逐一建立排查数据台 账,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实施动态监管。对排查中发现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业、停用进 行整改。
(三)专家指导(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县乡两 级将成立专家技术团队,全程参与当地排查整治工作,根据 技术文件规范指导各村有序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服务。
(四)分类处置(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县乡两 级组织专家技术力量按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技术手册》,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问 题隐患清单,并进行初步判定,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 警示)3 种情况,进行分类、现场标识、提出处理建议,报 请上级政府核定结果。对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 等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 拆除房屋等措施;对主体结构局部破坏等重大安全隐患(黄 牌警示)的,要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对结构轻微受损等一 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要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分类 处置工作要实行现场标识、清单化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隐 患处置及时、科学、合理。
(五)全面整治(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按照“边 排查、边整治、边见效”原则,对于挂牌警示的房屋建筑, 各村“两委”和乡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房屋建筑产权人(单位)、 使用人(单位)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 进行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机构处理建议及时处置。该停业 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技术措施整改,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 停止,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危 房,要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整治工作 要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 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 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管理闭环。
(六)依法整改(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坚持安 全第一、生命至上,妥善处理人民切实利益,对重大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做到危房一律 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处一律依法从严,坚决防 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产权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排查出 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职能职责,按 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 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牵头整 改的作用,限时做到依法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顺 利推进,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乡党委政府研 究,成立维登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 组,同步成立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建军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和江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俊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董 翔 乡派出所所长 和小梅 维登村党总支书记 俞晓波 北甸村党总支书记 赵学明 新农村党总支书记 海钱越 新化村党总支书记 和玉梅 富川村党总支书记周文杰 箐头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李 云 妥洛村党总支书记 余智杰 小甸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徐 静 山加村党总支书记 陈耀洲 维登村委会主任 蜂光华 新农村委会主任 金琳群 小甸村委会主任 和东明 北甸村委会主任 李 恒 箐头村委会主任 李 忠 新化村委会主任 陈任重 富川村委会主任 和 彪 山加村委会主任 和继强 乡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晓刚 乡村国土中心主任 和卫英 乡村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吴 雷 乡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管理所,由和江城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由马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董翔、李 晓刚、和继强、和卫英、吴雷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 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应据实充实调整。
(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江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组长:马俊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 员:董 翔 乡派出所所长 杨业康 县级技术专家 杨 宇 县级技术专家 徐 超 县级技术专家 和继强 乡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晓刚 乡村国土中心主任 和卫英 乡村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吴 雷 乡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维登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具体业务,督促各村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提供技术服务,搜集各村报送的排查材 料,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清单,积极对 接上级部门开展后续的挂牌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两委”和乡级有关部门要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村总支书记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 识,按照“县级统筹督导、协调推进、乡镇强基固本抓落实、 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各村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乡排 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检查。乡纪委部门要把房屋建筑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组 织开展督查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 线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 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执法处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坚持 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 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要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占有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 止建设,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 止使用;对经营性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 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 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等人 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 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 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研究房屋安全巡查发现机制、问题整 治机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制性安全鉴定制度。推动房 屋质量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房屋养老机制,实现房屋全生命 周期的安全制度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 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普及装饰装 修相关法规和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引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人积极履行安全检查等房屋使用安全义务,努力营造全社会 “人人讲安全、时时守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各 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每周 上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报乡人民政 府及时消除隐患,信息报送不准确、不及时,特别是重大安 全隐患迟报、错报、漏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