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维登乡人民政府)

yyy索引号
MB0X925742/202200433
文  号
来 源
维登乡
公开日期
2022-10-27
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 2022 年房 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1:21     浏览次数: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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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登乡 2022 年房 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乡直各部门: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维登乡 2022 年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维登乡人民政府 

                                                                                                        2022 年 05 月 07 日

 维登乡 2022 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4· 29”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 教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 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王宁书记工作要求、王予波 省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 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对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 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安全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 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隐患就是事故、 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格的措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 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 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 动践行“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定祥和 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放在更 加突出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消除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努力把安 全生产风险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明确主体,压实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承担本 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监管到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乡级各有 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和安全管 理监督指导工作。房屋建筑的产权人(单位)、使用人(单 位)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单 位)。 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充分利用已开展农村房屋建筑安 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 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工作,聚焦重点, 全面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经营性场所、农村房屋、城市房屋、公共建筑以及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做 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分类处置,依法整改。在排查摸清隐患底数的基础上,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处置,依 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从立项、 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场地经营许 可等全过程、全链条联动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隐患管控治理 措施。

三)任务目标 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后,各村 全面启动此项工作,2022 年 7 月底前完成以经营性自建房为 主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形成问题隐患清 单、整改措施清单;2022 年底前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屋建 筑安全隐患整治。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聚焦经营性场所, 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不漏一户、不留盲区, 突出维登集镇、学校医院周边和公共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全 覆盖排查整治辖区内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民宿客栈、 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旅场所、车站(场)及交通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村组集会、庆典、比赛等人员聚集活 动场所,以及企业厂房、仓库等。(牵头领导:和江城、马 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 所) (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聚焦农村自建房,组织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 震改造,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批分类 开展隐患鉴定,对整体危险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及时采取 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对长期闲置不用的房屋要划 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坍塌等事 故。做好农房安全应急响应,针对汛期、地震等自然灾害, 开展应急安全评估,确保危房不住人,特别要重点关注自建 经营房屋用作经营的临时建筑物。(牵头领导:和江城、马 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 所) 

(三)全面排查整治维登集镇房屋。充分利用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 清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建造年代较 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 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以及擅自改变用 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加大 对违章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失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治理存量和遏制增量两手抓,特别是要坚决遏制 增量违法建设行为。(牵头领导:和江城、董翔;责任部门: 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派出所) 

(四)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建筑。按照隶属关系,坚持分 级管理、分工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全面开展教育、体育、 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社区办公场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牵头领导:和江城、马俊杰;责任部门:各村“两 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所) 

(五)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全力以赴抓好国务 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 展老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易涝淹积水点等公共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 门和完成时限。(牵头领导:和江城、马俊杰;责任部门: 各村“两委”、乡国土中心、乡应急管理所、乡交通运输管 理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5 月 10 日起全面启动)。乡级 启动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全 面动员部署,在 5 月 10 日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工作 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 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2022 年 5 月至 7 月底)。各村“两委” 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 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 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主要排查检查 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是否安全;建筑立项、 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中介鉴定、消防、改建扩 建报批、用途变更、特种行业及运营相关许可办理等审批手 续是否真实完备;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 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逐一建立排查数据台 账,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实施动态监管。对排查中发现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业、停用进 行整改。

(三)专家指导(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县乡两 级将成立专家技术团队,全程参与当地排查整治工作,根据 技术文件规范指导各村有序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 治,为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服务。 

(四)分类处置(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县乡两 级组织专家技术力量按照《云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技术手册》,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问 题隐患清单,并进行初步判定,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 警示)3 种情况,进行分类、现场标识、提出处理建议,报 请上级政府核定结果。对地基基础失稳、主体结构严重受损 等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 拆除房屋等措施;对主体结构局部破坏等重大安全隐患(黄 牌警示)的,要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对结构轻微受损等一 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要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分类 处置工作要实行现场标识、清单化和挂账销号管理,确保隐 患处置及时、科学、合理。

(五)全面整治(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按照“边 排查、边整治、边见效”原则,对于挂牌警示的房屋建筑, 各村“两委”和乡级相关部门要督促房屋建筑产权人(单位)、 使用人(单位)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第三方 进行安全鉴定,并按照鉴定机构处理建议及时处置。该停业 整改的必须立即采取技术措施整改,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 停止,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危 房,要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整治工作 要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 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 排查出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管理闭环。

(六)依法整改(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底)。坚持安 全第一、生命至上,妥善处理人民切实利益,对重大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做到危房一律 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处一律依法从严,坚决防 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产权单位及个人要按照排查出 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职能职责,按 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 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发挥牵头整 改的作用,限时做到依法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顺 利推进,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乡党委政府研 究,成立维登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 组,同步成立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建军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和江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俊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董 翔 乡派出所所长 和小梅 维登村党总支书记 俞晓波 北甸村党总支书记 赵学明 新农村党总支书记 海钱越 新化村党总支书记 和玉梅 富川村党总支书记周文杰 箐头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李 云 妥洛村党总支书记 余智杰 小甸村党总支常务副书记 徐 静 山加村党总支书记 陈耀洲 维登村委会主任 蜂光华 新农村委会主任 金琳群 小甸村委会主任 和东明 北甸村委会主任 李 恒 箐头村委会主任 李 忠 新化村委会主任 陈任重 富川村委会主任 和 彪 山加村委会主任 和继强 乡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晓刚 乡村国土中心主任 和卫英 乡村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乡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管理所,由和江城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由马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董翔、李 晓刚、和继强、和卫英、吴雷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 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应据实充实调整。

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江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组长:马俊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员:董 翔 乡派出所所长 杨业康 县级技术专家 县级技术专家 徐 超 县级技术专家 和继强 乡应急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晓刚 乡村国土中心主任 和卫英 乡村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乡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维登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具体业务,督促各村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提供技术服务,搜集各村报送的排查材 料,建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清单,积极对 接上级部门开展后续的挂牌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两委”和乡级有关部门要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村总支书记为此次排查整治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 识,按照“县级统筹督导、协调推进、乡镇强基固本抓落实、 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各村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乡排 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检查。乡纪委部门要把房屋建筑安全隐 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组 织开展督查检查,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 线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 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执法处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坚持 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 贯穿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要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占有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 止建设,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 止使用;对经营性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 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 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等人 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 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 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研究房屋安全巡查发现机制、问题整 治机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制性安全鉴定制度。推动房 屋质量保险制度,探索建立房屋养老机制,实现房屋全生命 周期的安全制度保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 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普及装饰装 修相关法规和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引导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人积极履行安全检查等房屋使用安全义务,努力营造全社会 “人人讲安全、时时守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各 村、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每周 上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报乡人民政 府及时消除隐患,信息报送不准确、不及时,特别是重大安 全隐患迟报、错报、漏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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