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登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七批县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两委”: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维登乡人民政府第七批县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维登乡人民政府
2022 年 5 月
维登乡人民政府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 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 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充分践行《维西傈 僳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深入挖掘、调查、 整理、申报我乡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建立健全我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数据 档案信息库,为下一步做好逐级申报工作奠定基础,结合我 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 通过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 量、分布区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抓紧认定 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对处于濒危 状态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及时增 补,建立健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据档 案信息库,逐渐改善结构不稳定、体系不健全、档案数据库 不完善等不足,为开展好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开展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 报工作,一是对之前六批申报工作成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建立健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档案 数据库;二是借助此次申报工作填补项目之下无代表性传人 的空白;三是为下一步逐级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军 维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马俊杰 维登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和小梅 维登村总支书记 和玉梅 富川村总支书记 俞晓波 北甸村总支书记 余智杰 小甸村总支书记 徐 静山加村总支书记 周文杰 箐头村总支书记 赵学明 新农村总支书记 海钱越 新化村总支书记 李 云 妥洛村总支书记 和群君 文化站站长 李 莹 文化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维登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由马 俊杰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和群君、李莹两位同志负责处理日 常事务。(二)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 做好维西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工作。 1.各村: (1)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会 同乡人民政府全程做好指导申报工作。 可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考范围: 拉玛小调;瓦器器;松皮子粑粑制作工艺;漆油制作;弩弓 制作。(不再参考范围的项目如有申报需求请与文化站工作 人员联系)。 各村推荐申报传承人联系人员:和群君:13170795555; 李莹:13988709707。 2.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1)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文体广电服务中心牵 头组织实施申报工作。 (2)负责完成拟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 性传承人的走访调查、文本撰写、调查图片拍摄工作。 (3)完成申报片解说词的撰稿工作。
三、申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前期工作(2022 年 5 月 20 日前) 结合实际情况,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一线工作 法”深入到各村进行摸底协调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工作步骤,完成申报工作前期摸底协 调及方案制定。 (二)调查阶段(2022 年 5 月 20 日-6 月 1 日) 由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在县文化遗产保护所业务人员及 县级专家指导下深入各村开展调查工作。 四、申报工作条件 (1)推荐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年龄在 70 岁以下。 (2)对所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较为全面,在当 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3)积极推荐有项目无代表性传承人的优秀民间艺人。 (4)积极推荐在脱贫攻坚期间和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 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的民 间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