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说明
主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主管部门: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机关: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