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乡人民政府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维西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的防治思路,依法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保护我乡松林资源。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播隐患。违法违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除治、强化疫木监管,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疫木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张雪刚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林草副乡长谢亮担任,和丽群、陈永杰、和文贵、普银跃、董继英、杨景明富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丽群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任务和内容
(一)宣传、动员部署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1.动员部署。乡政府召开部署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并印发《永春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2.强化宣传。通过电子屏、手机微信平台开展松材线虫病危害性、严重性及《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等宣传普及,争得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二)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排查
以村为单位,摸清涉木经营加工企业、苗木培育运输单位的详细信息,全面排查辖区内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另外,各村应全面彻底排查辖区内松树采伐情况,发现违规采伐松木行为,要如实上报乡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准确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3.疫区非除治性采伐情况排查。林区实行全方位监管;禁止在媒介昆虫羽化期(4-9月份)内开展任何形式的松木采伐活动。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全面彻底排查辖区内非除治性采伐情况。
4.非集中除治期采伐松木情况排查。各村在非集中除治期内不得准予松木采伐审批,要对松林分布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有采伐松树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按规定采取除害处理措施。
5.运输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各村、各成员单位要摸清木材运输企业(个人)、木材集散地基本信息的情况,对其全面彻底开展排查,掌握松木及其制品调运情况,查验是否有未经检疫合格或除害处理的松木及其制品。
6.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摸清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企业(个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查验是否有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情况。
8.清理山场及附近民房前屋后松木(薪材)排查:对清理山场及附近民房前屋后进行全面排查,对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的枯死松树及剩余物,依法清剿没收,集中焚烧销毁。
9.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以园区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排查涉及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查看是否依法办理检疫手续,对使用松木的电缆盘、光缆盘、包装箱等,要查清原产地信息。
10.检查站检疫检查。各村林木检查站、临时卡点要严查过往运输木制品的车辆,检查是否违规调运。对来自疫区和调入、运经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松木及其产品进行重点检疫检查。
(三)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立案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够立即查处的要立即查处,不能够立即查处的要先向企业(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再组织查处。对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查处。
2.除害处理。对发现的疫木及其制品要在取证、查处后及时依法依规销毁。
(四)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来源情况
对排查发现的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及时开展追踪调查,逐一查清来源。其中,涉及跨县、区的,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追踪调查;涉及本省跨市的以及跨省的,由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追踪调查。
(五)构建疫木检疫执法长效机制
1.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检疫执法及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林业、通信、电力等部门间检疫执法联动机制。
2.完善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送等程序,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在疫木检疫排查、疫源追溯、案件查办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行动阶段、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村地要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
(二)行动阶段:(4-11月)。全面开展排查、追踪调查及案件查处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林长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负责区域的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保障行动实施。
(二)主动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加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林业、电力、通信等成员单位的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涉及异地调入疫木及其制品的调入地和调出地要加强沟通配合,协同开展疫木及其制品来源的追踪调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务求取得实效。乡政府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开展的督查督办,做到督查全覆盖,做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走过场、敷衍塞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单位要督促整改。
(四)严格执法监管,切实整改到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疫执法责任制度。要坚持边排查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认真组织查处和整改。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案件要建立销号和存档备案制度,定期销号,并将查处整改材料存档备案。
(五)广泛开展宣传,巩固行动效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实行正面宣传教育与严格处罚相结合,通过微信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