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寿昌 因保管不善,将维西县保和镇南门街208号-02的土地所有权证遗失 ,土地证号:维国用(1990)字第03-027号。面积:235.44㎡性质:国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申明人:赵寿昌
2021 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