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寿昌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维西县保和镇南门街208号-01 的土地证遗失 ,土地面积:103.01㎡, 证号:维国用(1990)字第03-02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原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寿昌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