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维西县国税局 因保管不善,将维西县保和镇东大街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国有土地证号:013427655;地号:01-02-809,性质:国有出让,建筑面积:1220.19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维西县国税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