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国家税务总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税务局维登税务所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维西县维登乡的土地使用证遗失,国有土地证号:维国用(1995)字第10-01-001号,宗地面积:843.14㎡,土地性质:国有划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申请补发,现该房屋所有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3年04月26日